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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2 16: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10-19       报名截止:2023-10-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威远县省级示范高中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公开考核招聘。
1.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社会在职、非在职研究生,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2.2024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印证资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岗位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或部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往届研究生,须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须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6.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主要待遇
(一)编制管理:经考核合格后聘用的教师按相关程序纳入编制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威远县促进人才发展措施十六条》执行。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8日上午09:00。
(3)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楼。
3.报名所需资料:《威远县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以上证书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套。(未取得相应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学院或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23127288@qq.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学科+姓名”。
4.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正式考核前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在现场考核当天将报名表及以上相关印证资料带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具体面试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楼。
3.面试方式:采取微型课(教学试讲)的方式。
4.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向考核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拟聘人选,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研究审定拟聘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如系在编人员,须于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1份,未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因未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在递补人选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选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威远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凡新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责任),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具体违约金数额由考聘单位与考核招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8244886;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8228926。
六、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归口解释。
咨询电话: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8243618;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0832-8222295。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威远县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威远县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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